问题 |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一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融资借款 |
解答 |
![]() 一、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一些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 (2)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资人资金的; (3)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无效的。 (5)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二、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情形如下: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具体哪些情况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越权代理人签订又未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 2、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服务租赁合同无效。 (1)违法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无效; (2)房屋租赁期限过长: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共有房屋的无效:共有房屋的出租在共有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则所订租赁合同在共有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将被认定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一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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