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有什么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转包分包纠纷 |
解答 |
一、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有什么 1、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等情形。 根据《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二、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的要求有什么 建筑工程发包的要求如下: 一、发包方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二、发包方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三、发包方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工程承包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承包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 二、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承包人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建设工程违法转包的责任有什么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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