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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土地性质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分类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解答

一、房屋土地性质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取得方式不同。

土地划拨: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权利义务不同。

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由此可得出,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

4、房屋类型不同。

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

二、哪些情形下可以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三、怎么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

(三)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六)规划、市政设计要点;

(七)项 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

(八)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

(九)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

(十)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 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

房屋土地性质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的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上内容详细了解,如果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转让、出租或者抵押房产时都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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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3: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