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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的内容有哪些遗嘱怎么写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一、遗嘱的内容有哪些遗嘱怎么写

《民法典》规定遗嘱的内容有财产的明细以及每个财产的归属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哪些口头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口头遗嘱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二、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四、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遗嘱处分的是遗嘱人的合法财产,且遗嘱内容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立遗嘱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立遗嘱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他人财产无效;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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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0: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