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债权转让要满足的条件有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主债权转让要满足的条件有什么 主债权转让的条件有: 一、主债权有效存在,且主债权转让并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二、主债权的让与人须有处分债权能力,且与受让人就主债权转让达成合意; 三、让与的主债权须有可让与性,依主债权性质不得让与或依主合同约定不得让与者除外; 四、主债权让与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没有到期的债权转让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没有到期的债权可以转让,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才可以进行转让。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从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无效;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债务人,注意只是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当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的债权有什么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主债权转让要满足的条件有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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