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成立后,必须符合法律要件才能产生约束力,具体如下: 1、当事人有与协议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民法典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2)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 (2)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3)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4)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一般来说,合同成立时就生效。 4、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生效的时间,比如到一定期限后生效,或一个条件满足后生效,成为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 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没有履行的合同成立吗 合同的成立跟履不履行没有关系,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对于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