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对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后对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对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一般可以按不抚养子女一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若是有好几个子女的,比例应当适当提高,但是不能超过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也必须保障支付方的生活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离婚后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应由哪方抚养 离婚后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由哪方抚养由另一方的态度决定。若是另一方一直反对的,则反对方与被收养人没有形成收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子女应当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三、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到底是给谁的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给抚养孩子一方,用来供孩子生活的。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夫妻离婚后对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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