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离婚被告在外地回不去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被起诉离婚被告在外地回不去怎么处理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 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 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亲生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灭,因此即使在夫妻离婚之后一方不用实际抚养孩子,但此时也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至于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能怎么办,此时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向男方索要抚养费。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男女双方各带一个孩子男方是否还要支付抚养费 父母双方离婚后仍然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跟随哪一方直接生活,并不能作为确定抚养费的依据,对于有两个,双方各抚养一个的,抚养费一般是这样确定: 一、如果父母双方经济状况相当,子女的生活开支大体相当的,一般各抚养一个子女,相互不再支付抚养费。 二、如果父母一方的经济状况明显优于另一方,子女的生活开支不对等的,这种情况下即使各抚养一个子女,另一方也可以仍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三、虽然法院判决或通过离婚协议确定,各抚养一个子女相互不支付抚养费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出现重大开支的(例如,突发某种重大疾病),就重大开支部分,仍然可以要求分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了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的多少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被起诉离婚被告在外地回不去怎么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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