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能不能继承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一、土地使用证能不能继承 土地使用证不能不能继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 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不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不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证不属于个人合法的财产,所以是不能不能继承的,但土地承包收益是能不能继承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继子女能不能有继承权 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与继父母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不享有继承权。 所谓形成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符合下列情况: 一、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与继父或者继母再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 二、继子女在生父或生母再婚后与继父或者继母共同生活,继父母或者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或者继父或者继母没有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 土地承包权不属于遗产,一般不能不能继承。 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承包期内,承包地通常不因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土地由所在户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但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继承: 一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是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不能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能不能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能不能继续承包。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土地使用证能不能继承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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