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决策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一、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决策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决策流程如下: 1、寻找投资机会。投资经理准备行业研究,根据战略和投资计划,寻找标的并登记在《项目库》。 2、初步调研。投资经理开展初步调研,并编制《初调报告》。 3、签署保密协议。投资经理在企业提供资料时,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企业如无意见,可不签。 4、举行立项评审会。投资经理组织立项评审会,形成《初步立项报告》,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流程。 5、核心条件谈判。投资经理需在正式尽职调查前,与企业就核心交易条件进行谈判并达成初步意向,填写《投资意向书》,包括股权、增资方式,估值方式、估值区间,产业协同等。 6、尽职调查。投资经理组织尽职调查小组,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7、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经理组织投资决策会,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决策,编写《投票登记表》《会议纪要》。 8、签订投资协议。投资经理会同法务、财务等各部门起草《投资框架协议》《股权转让/增资协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9、投后管理。投资经理或专职人员、派驻高管对投资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和产业协同。 10、投资退出。投资经理编制《投资退出方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退出。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采取前款规定的评估、确认等措施。 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及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由基金业协会按照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制定。 二、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的流程是如何的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下列手续: 一、首先,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如有特殊规定的,则股权转让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办理。 二、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没有特殊规定的,则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进行股权转让即可。 三、完成转让后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有什么 股权投资基金的市场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投资者、管理人、第三方服务机构。就收益分配而言,则主要在投资者和管理人之间进行。 股权投资类基金的收益分配通常有固定的模式,基金最终将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收益分配: 第一步:预先扣除管理费、托管费和运营服务费等费用; 第二步:返还投资人本金; 第三步:支付各投资人预期基准收益; 第四步:上述分配完成后,如有剩余收益,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按一定比例分配剩余收益。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决策程序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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