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44万判刑多久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销售含有毒害、有害物质的食品且金额达到了44万元人民币的行为,无疑已经属于情节极其严重的范畴之内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掺杂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是销售者明知所售食品中掺杂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那么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严厉惩罚。 而如果该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更为严厉的制裁。 若导致人员伤亡或者出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因此,销售金额高达44万元人民币的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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