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不在了怎么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夫妻共同房产一方不在了怎么继承 当夫妻中的一方离世之后,他们在婚姻期间所共有之房产和其他各类财富便需要被划分为几个部分进行分配处理。 首先,需要把财产的大约一半份额分配给其配偶;接下来,剩下的那一半份额连同已经过世之人留下的私人财产便可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安排。当然,如果有遗嘱存在的话,那么就应该依遗嘱内容来执行继承人的选择。 然而,倘若并无明确遗嘱指示的话,那么这部分财产就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划分,即先由父母、再是子女以及最后为配偶这些顺序继承人平均获得相应的产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可以卖掉吗 根据相关规定,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有两位以上产权人姓名时,任何一位产权人均无法独自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因为根据法律法规,此种情况下需要经过所有共同拥有者书面同意后方能完成转让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变更,都必须取得所有共同拥有者的签字许可,哪怕该房屋属于婚姻关系中的共有财产,且产权证上并未注明另一方的名字,亦需双方均签署同意书后方可展开办理过户等相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共同房产一方不在了怎么继承”,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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