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认定情节轻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挪用公款罪认定情节轻微吗 判定挪用公款罪法律上的情节是否轻微,主要取决于影响该犯罪行为定性的诸多因素,如挪用款项额度的大小、持续时间长短、实际支出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被告人是否已采取有效手段以挽回所导致的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包括其是否具有自私自利的主观意图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尽管在此之外,若活动涉及的款项规模相对较小,涉案人员能够在事发后立即主动自觉地予以退还,并且并未对国家或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同时也没有明显的个人获益动机,那么这种情况下,或许可以被视为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 然而,这并不代表涉案人员就可以因此而逃脱法律的制裁,因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会全面深入地审查和评估所有相关事实和证据,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罪追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挪用公款罪的追责标准界定如下:倘若行为人将挪用公款供个人运用,且数额达到较大范围,或者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则可被认定为犯有挪用公款罪。 此外,若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将其用于个人营利性活动,无论挪用时长以及是否已归还,均构成挪用公款罪。同样地,如果行为人将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从事诸如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也不论挪用金额大小及挪用时长,都将被判定为犯有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判定挪用公款罪法律上的情节是否轻微,主要取决于影响该犯罪行为定性的诸多因素,如挪用款项额度的大小、持续时间长短、实际支出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被告人是否已采取有效手段以挽回所导致的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包括其是否具有自私自利的主观意图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尽管在此之外,若活动涉及的款项规模相对较小,涉案人员能够在事发后立即主动自觉地予以退还,并且并未对国家或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同时也没有明显的个人获益动机,那么这种情况下,或许可以被视为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 然而,这并不代表涉案人员就可以因此而逃脱法律的制裁,因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会全面深入地审查和评估所有相关事实和证据,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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