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肺结核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肺结核可以取保候审吗 需依据特定情境予以判断。若符合如下所述之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预期可能会被处以管制、拘役或附加适用单独刑罚的; 其次,预期可能会被判处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险性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肺结核收监后自己怎么争取保外救医 关于患有肺结核疾病的在押犯人申请监外医疗的相关规定指出,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严格的诊断,并出具明确的诊断证明文件。对于那些被认为不适合接受保外就医治疗,且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以及自伤自残情节严重者,均不得批准其保外就医。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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