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互殴过程中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况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相互斗殴事件时,一般情况下并不存在所谓的正当防卫行为;
而互相斗殴则是指参与斗殴的各方或者多方,都在主观上带有不法侵害他人权益的恶意,同时他们也在客观层面上实施了侵犯彼此合法权益的行动。 判定这些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关键在于观察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层面,是否具备正当防卫的意图。 然而,如果在一方已经放弃或者退出斗殴者行列之后,另一方仍继续对其实施打击和攻击,此时的行为性质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原先的互相斗殴转向成为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 在这种无法避免的情况之下,受害人被迫采取了自卫措施,那么便应当视为是行使了正当防卫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