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汇票有何区别 |
分类 | 金融保险-票据纠纷 |
解答 |
一、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汇票有何区别 1.所依赖的执行机构差异: 银行汇票必须由金融机构,即银行进行承兑,而银行承兑汇票则可以由银行之外的付款人来履行其承兑责任。 2.开出票据的实体有所区别: 在银行汇票中,出票人通常为银行; 然而,在银行承兑汇票中,出票人则主要是商业主体。 3.承兑期限上存在差异: 银行汇票通常是即时支付的,无需承兑; 而银行承兑汇票则需要经过承兑环节。 具体来说,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负责承兑,其付款期限可根据交易双方的协商确定,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票据法》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 依据现行法规制度,对于定期支付或者在开出票据之后定期支付的汇票,其所接受的期限应限制在该票据到期日前; 而对于需要见票后定期支付的汇票而言,其可接纳的期限至多只能是自开出票据之日起的一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十八条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十九条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第四十条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汇票有何区别”,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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