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是要补交吗 |
分类 | 税务类纠纷-合理避税 |
解答 |
一、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是要补交吗 若发生税务遗漏现象,则必须及时补足未缴纳之税费。应纳所得税,亦即企业所得税之主要核算标准,其意义在于根据税收法规的相关规范,审定与核实纳税人在特定时期内所获取的所有应予征税的收益,随后在按此标准扣除非法定的各种费用支出后,剩下的净值,即是我们用以衡量和计算企业所得税额度的合法凭证。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二、应纳税所得额是退税吗 在处理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中,首先出现的应缴纳税额,其实质便是按照本年度税收结算周期中所应该缴纳的全部税费总额所计提的数值。紧随其后的应退税额,表明我们在预缴税款环节可能存在过缴现象,因此可享受到相应的退税待遇。 至于应纳税所得额,它意指需要被纳入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总金额,其精确核算方式为: 将每一个纳税年度期间的总收入,予以减去六万元的法定基础费用,再进行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即可得出最终的应纳税所得额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是要补交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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