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员在上海如何办就业证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外地人员在上海如何办就业证 该事项需在该区下属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办理。 首先,凡具备灵活就业注册条件且符合所规定的注册范畴之规定的来沪人员,应根据各自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前往特定地点申请办理属于他们的行业性"灵活就业证明"。 其次,若已成功申领了行业性"灵活就业证明"者,凭借其本人的身份证件、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行业性"灵活就业证明"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文档材料,前往其就业所在地区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手续的申报。 最后,上述服务中心将向那些符合申报条件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此过程中还应明确填写本次灵活就业登记的起始日期。 值得注意的是,每位从业人员每一次的灵活就业登记都有必要设定有效期为一年,当有效期届满时,必须重新进行申请办理。 《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创造就业条件,促进劳动者就业,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外地人员在上海办身份证可以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均应依照相关程序和要求依法给予及时处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应对从公民递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起计算,严格控制并在六十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颁发任务;如遇到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其办理时间可适当地延长,但这类宽限的期限必须不能超出三十天。 《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此项事宜,请您至该行政区所辖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级别的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和办理。对于外来人口,若符合灵活就业的注册要求,则需要前往特定场所申请行业性的“灵活就业证明”。待获得批准之后,请携带相关证件以及个人照片,前往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的申报登记,同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此登记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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