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可以申诉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行政处罚可以申诉吗 确实如此。若您对已执行完毕的行政处罚表示异议,可以依法提出申诉。这意味着您有权运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指出的是,行政处罚的类别繁多且分别如下: 1、警告、通报表扬;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时扣押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勒令停产停业、勒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以及6、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 此外,除了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行政处罚的申诉期限为两年。换言之,只要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未在两年内完成,且两年期限过后仍未被发现的事项,即便此后被查实,相关部门亦将不再对此进行追责。 然而,若违法行为早已被发现,但由于未能找到违法行为人或证据尚未确凿的情况下,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均可继续追究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二、行政处罚可以被豁免吗 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罚款决定之后,被罚款者是无法免于缴纳罚款的义务的。然而,当行政机关就罚款决定附加处罚或决定收取滞纳金时,如果当事人及时采取了适当而有效的补救措施,那么相应的处罚则可能会得到减轻或豁免。需要指出的是,存在着以下几种情况下的违法行为可以完全免于行政处罚: 首先是对于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个人,即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他们的行为无论是否构成违法,都不会受到行政处罚,且要求其监护人对其加强管教。主要原因在于,由于这些青少年的身体与心智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暂不具备充分理解自身行为性质、意义以及可能带来结果的认知能力,同时也缺乏自主控制自身行为及对行为所产生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性。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才有了关于不满十四岁的违法者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诚然,如果您对于已经实施的行政处罚存在异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您是有权提出申诉的,具体来说可以选择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我国,行政处罚的种类繁多,例如警告、罚款、暂时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等。关于申诉的时限,通常情况下是两年,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若超过这个期限并且没有被发现的违法行为,那么将不会再追究责任;但是,如果已经被发现却尚未查实的,则不受时间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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