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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申请时机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申请时机是什么

在涉案人员遭受刑事拘留或逮捕之后,通常便可向司法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但需注意,若要成功获得批准,必须符合以下所述诸项条件之一:

首先,该申请应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

其次,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可提出此类申请;

再者,若涉案人员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前提是这样做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威胁;

最后,若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到,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申请书需要律师事务所盖章吗

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可由相关人员自行书写,并不需加盖公章。只须让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在其上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只要满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条件,便能依法行使取保候审申请权。

此外,当拘留期限届满后,如案件仍未审理完毕,对需要继续执行逮捕和监视居住的罪犯,亦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同时,即便是已释放了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案件尚处于上诉或申诉阶段且牵涉到事实认定或证据审查问题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应书面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申请时机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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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7: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