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过世公司不注销的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法人过世公司不注销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会自动注销,而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 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部门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剥夺继续经营权的一种行政处罚。 企业未年检、卫生不达标、安全存隐患、交税不及时、质量无保障等,都会导致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该企业的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随之消亡,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吊销营业执照和注销企业是企业退出市场的两种方式,尽管二者都导致企业法人资格的消亡,但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 注销登记是企业的主动行为,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法人过世公司怎么处理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于公司法人死亡之后的处理途径,我们可以归纳总结如下: 首先,如果是因为企业合并或者企业分立这类情况导致的法人资格终止,那么对应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商业合同的具体条款,编撰详细的债权债务清单,从而有序地开展后续工作,实施相应的程序步骤; 其次,如果是由于公司解散这样的原因引发的法人资格终止,那么原有的公司应该立即着手组建清算小组,在完成清算任务之后,依照法定程序向政府部门提交注销公司的申请; 最后,还有其他一些可能的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若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及程序,便可能由主管机关予以主动吊销。在此情况下,被吊销资格的企业负责人及股东,将会被工商部门纳入失信者名单之中,这种负面影响将持续三年之久,使得其无法以自身名义再次申请设立新的公司。更为严重的是,个人的信用记录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并保留七年时间,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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