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不能拘留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什么情况不能拘留 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涉案人员可以得以避免被警方“拘留”。这些特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当涉案人员身患患有严重疾病时; 2.若涉案人员处于妊娠期阶段或正在为尚不足一岁的孩子提供喂养服务时; 3.当涉案人员因为其他严重疾病导致生命受到威胁或者生活无法自主时。依照相关法律规章所规定的程序,看守所在接收新犯人之前,必须要经过由医生对其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只有当证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之一时,才可正式接收,否则应退回原送押部门,并依法作出妥善处理。 《拘留所条例》第十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二、什么情况不属于洗钱罪 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方面,若数字货币承兑商明知或应当知道该款项系犯罪所得(如黑钱),那么此时才涉及到洗钱行为。所谓“洗钱”,即指蓄意在毒品犯罪、黑色势力组织犯罪以及贪污受贿等犯罪活动中所获取的财物,通过一系列掩饰其来源及性质的手法,例如将其存入银行、进行投资或者上市等方式,使之表面上看起来合法化的行为;另一方面,若承兑商在主观上并不知情,那么便无法构成洗钱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一些特殊的状况之下,涉案人员有可能得以逃避警方的拘押,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育不满一周岁幼儿期间、由于别的疾病影响到生命安全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等等。而在看守所接收入狱的新囚犯之前,必须经过医生进行全面的身体健康检查,并确认符合法定的条件以及材料齐备才能够进行接纳,否则将会原路退回到原先的羁押机构,并且由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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