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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基本农田建养殖场被拆,如何应对
分类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解答

一、基本农田建养殖场被拆,如何应对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进行开发性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兴建养殖场等经营型场所。

然而,若有单位或个人未经合法许可,在这些非法占领的土地上修建了建筑物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则应依据相应法律程序予以强制拆除。

具体来说,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如逾期未提起诉讼且仍未自行拆除,则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相关费用将由违规者承担。

在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生效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并尽快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及其他设施;

若仍持续施工的话,则有关部门有权利采取措施进行阻止。

另外,如果建设单位或个人对于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异议,可在收到该决定的次日起计算,1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解决;

若逾期未启动诉讼程序且仍未自行拆除,则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费用亦由违法者承担。

在此过程中,我们期待每一位公民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基本农田建猪圈算违法吗?

依据我过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一般而言,基本农田仅得用于农业耕作,因此决不允许用以兴建养殖场。若有违规占用耕地并以之修建养殖场,即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谓基本农田保护区,即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框架下,基于法定程序设定而专门用于保障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区域。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应当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

国家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我们严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范围内进行所谓的“开发性”修建养殖场等活动。对于那些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占用土地建造房屋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我们将坚决采取措施进行查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依法拆除处理。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的建设者们,如果接到了责令拆除的通知,请务必在十五日内提出相应的申诉或诉讼请求;如逾期未采取行动,则我司将依法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违法者自行承担。在此,我们再次强调,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必须立即停止,并拆除所有违章搭建的设施。对于处罚决定存在异议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提起诉讼,否则在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仍然需要由违法者自行承担。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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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2: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