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省职务侵占罪追诉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辽宁省职务侵占罪追诉标准有哪些 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方便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伍仟元(含)至壹万元之间,那么这一行为就应予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若构成职务侵占罪,涉案金额较小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须缴纳相应罚金;而当涉案金额扩大到一定程度时,则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刑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至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者,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惩罚,并且仍需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辽宁省职务侵占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对职务侵占罪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行为需达到侵占数额达六万元的程度。这主要源于职务侵占罪中对于“数额较大”的规定与受贿罪及贪污罪等相关罪名的对比,后者中“数额较大”的起算点为三万元人民币。据此,我国法律将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起算点设定为了六万元人民币。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方便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伍仟元(含)至壹万元之间,那么这一行为就应予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若构成职务侵占罪,涉案金额较小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须缴纳相应罚金;而当涉案金额扩大到一定程度时,则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刑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至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者,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惩罚,并且仍需缴纳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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