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能告诈骗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钱不还能告诈骗么 一般情况下,对于欠款未付的行为并不符合普遍认知上的诈骗定义。 然而,若是在支付相关款项过程中,债务人利用虚假陈述或隐藏真实情况等手段诱使他人信托其承诺,同时存在蓄意逃避还款义务之意图,便可被视为诈骗犯罪,此时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追究对方诈骗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欠钱不还能构成侵占罪吗 倘若有人拖欠债务且始终未予偿还,这并不等同于构成了侵占罪。侵占罪主要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由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或是遗忘在某处的物品,甚至是被掩埋的物品,擅自据为己有的人,并且这些行为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同时他们也拒绝将这些财物归还给原所有者。 然而,欠债不还的情况则属于典型的民事债务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加以解决。但是,如果债务人采取欺骗、隐匿真实信息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并拒绝归还,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相关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欠债尚未偿清并不等同于诈骗行为。然而若债务人为及时支付欠款而采取虚报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以此来欺骗他人建立信任,并且产生了肆意推延偿还债务之意图,此种情况便具有涉嫌诈骗的可能性。在此类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程序提起诉讼,寻求对其诈骗罪行的法律追责与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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