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无效是否意味着不需要再进行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重婚无效是否意味着不需要再进行离婚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重婚的婚姻关系从开创之初即被裁定为无效,因此并不需要进行离婚手续。 然而,这一事实性的判定必须经过法院的正式宣告才能生效。 因该婚姻的有效性自始便不存在,故而其参与者并不享有任何合法的夫妻权益及义务。 在这一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资产,都应由当事人自行商议处理,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交由人民法院依据公平合理、侧重保护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进行最终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重婚无效是否就不用离婚了 在这种情况下,重婚的婚姻关系从开创之初即被裁定为无效,因此并不需要进行离婚手续。 然而,这一事实性的判定必须经过法院的正式宣告才能生效。 因该婚姻的有效性自始便不存在,故而其参与者并不享有任何合法的夫妻权益及义务。 在这一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资产,都应由当事人自行商议处理,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交由人民法院依据公平合理、侧重保护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进行最终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当被证实存在重婚行为之后,未经任何离婚程序,婚姻立刻失效。这个事实由法院进行宣判和确认。鉴于该婚姻已被判定为无效,夫妻双方之间不再享有法律所承认的权利与义务。在涉及到财产分配等相关事宜时,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法院将会依据公平正义的原则,优先考虑对无过失一方的权益保护,并据此作出裁决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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