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能离婚可以提出哪些补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精神病能离婚可以提出哪些补偿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遭受家暴的,那么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精神病能离婚吗 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精神病患者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即进行离婚。 然而在此过程中,他们需要借助于除配偶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代表他们行使诉讼权利方能实现离婚的目的。 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若离婚当事人面临无法达成离婚协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受到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者等情形,则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会予以受理离婚申请。 据此,我们可以推断,对于精神病患者而言,唯一有效的方式便是通过诉诸法庭进行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遭受家暴的,那么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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