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家庄农村自建房出租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一、石家庄农村自建房出租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并不需要过多的阐述,以下是关于房屋出租相关手续的详细摘要: 首先,出租人和承租人间必须签署一份书面租赁协议; 其次,租赁双方需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之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前往所在城市的直辖市、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石家庄农村房租拆迁补偿标准 面对征收农村土地的现实需求,被征收者理应得到足够的予以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资金支持; 在此之前,相关部门需合法且按期足量支付所征收的土地及相关附着物、青苗的赔偿费用。 对于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准则,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被征收地省份制定出台。 征收土地理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金,确保被征用失地农民的原有的生活水准不会降低,并令他们的长远生活有所保障。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针对农村区域征地的情形逐渐增多,因此,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立便显得尤为关键。 由于农村土地种类极其繁多,所以土地补偿的标准自然也各异。 如若征收土地涉及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信线、广播线等设施,那么相关部门必须与相应机构进行详细的协商,计算出投资预算,将其纳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程序中。 至于对因征收房屋而导致的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具体金额应根据被征收房屋在被征收前的效益、停工停产后的期限等多个因素综合考量后得出。 对于此类补偿的具体实施办法,可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与执行。 另外,在拆迁补偿方面,既可以选择金钱补偿方案,也可以选择房产产权交换方案,更可以采取结合两者的综合补偿措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并不需要过多的阐述,以下是关于房屋出租相关手续的详细摘要: 首先,出租人和承租人间必须签署一份书面租赁协议; 其次,租赁双方需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之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前往所在城市的直辖市、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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