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预备形态特征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犯罪预备形态特征 特征如下: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3)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4)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预备形态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蓄意违法犯罪的准备阶段,其特点主要表现如下: 首先是行为人已然逐步开始实施谋划和筹备犯罪的行为,也就是为最终实现犯罪目的及其步骤的顺利进行而做出的必要准备; 其次是行为人尚未展开正式的犯罪行动,换言之,在具体实施犯罪的实际行为着手之前,犯罪行动便已自我制止并停滞不前。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行为者已经展开了其犯罪预谋行为; (2)其在行动上尚未迈出重要的一步,即进行犯罪的施行行为; (3)他的意图与目标明确,旨在顺利地启动并完成犯罪行为; (4)然而,这起犯罪在施行行为尚未开始之前就被阻止,这是因为行为者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所导致的结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