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日期怎么计算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的日期怎么计算时间 拘留期限之起算日期,自国家相关公安司法部门向犯罪嫌疑人发布拘留通知之日起。一般来说,如公安机关认为需将处于拘留状态者予以逮捕,应在拘留期满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审查以及批准。然而,当面临特殊情况时,提请审查及批准的时间本可以适当延展一天至四天不等。针对那些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的人员,提请审查及批准的时间则可能适当延长至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留期限自公安司法部门发布拘留通知之日起算。公安机关若需逮捕拘留者,应在期满后三工作日内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重大嫌疑者,如流窜、多次、结伙作案者,提请时间可延长至三十天。 二、刑事拘留15天了怎么办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7天。 若在拘留期的15天结束之后,仍有可能面临后续长达12天的拘押。 然而,当拘留时间达到37天时,将出现以下两种结果: 一是当事人获得释放,二是非当事人则必须由有关部门提出逮捕申请并通过审批。 在此基础上,对涉及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深入审查之后,若需进行逮捕,应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的批准逮捕手续; 如无需执行逮捕,可根据案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然后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起诉; 若在拘留期限内无法查明犯罪事实,也可以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同时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对于决定撤销案件的情形,应释放被拘留人员,并出具相应的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期限从何时起算起 在我国,刑事拘留期限通常是从公安机关将《拘留证》送达到涉嫌犯罪的涉案人员手中之日开始,以此作为起点进行倒推计算的。就一般情况来说,如公安机关经初步侦查,认定必要对被拘留者实施逮捕措施,应在拘留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其进行审查和批准。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可能涉及到流窜或多起事件的发生以及团伙作案等复杂因素,提出审查与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由一至四个工作日延展至三十个工作日。同时,对被视为重度嫌疑人的涉案人员,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也同样可以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有义务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总的来看,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之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达三十七个自然日内。当然,我们必须认识到,不同事件情况的复杂程度各异,具体的拘留期限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 拘留期限自公安司法部门发布拘留通知之日起算。公安机关若需逮捕拘留者,应在期满后三工作日内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重大嫌疑者,如流窜、多次、结伙作案者,提请时间可延长至三十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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