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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刑事拘留期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什么是刑事拘留期

“刑事拘留”乃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进行刑事案件的调查过程中,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适用的一种临时性,且具有剥夺人身自由性质的强制措施所设定的一定期间时限。通常情况下,该期限不会超过三个自然日。但是,在特定情形下,经向上层级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拘留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最多可达四个自然日之久。

至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集体作案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是公安或检察院在刑事调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限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日,对流窜、多次、集体作案者,拘留期最长可延至三十日,需上级批准。

二、什么是刑事申诉案件

1、所谓刑事申诉,即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对已公开审判的案件过程存有异议,进而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启动申诉程序的行为。

2、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赋予了当事人或者代理方针对具有约束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请的权力,作为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重要途径之一。

3、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接受刑事申诉的条件,申诉人必须在被告被判处的刑期执行完毕之后的两年之内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逾期则视为无效申诉。

《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出两年提出的申诉需符合法定条件方可受理。对期外申诉,一般不予受理,受理属于特例,受理机关应考查其申诉请求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三、什么是刑事拘留15天的

刑事拘留系一项强制性司法措施,通常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决策,适用于涉嫌构成犯罪的现行犯及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期限长达十五日,意味着将犯罪嫌疑人羁押以调查案情并守候可能的审判时间。在这个法定期内,公安机关将会开展全面且深入的事件侦破工作,搜集各种有利于证实犯罪事实的证据。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刑事拘留十五天并非固定不变的期限,若事件情况复杂、侦查难度较大,则可能需要延长拘留期限。被刑事拘留者通常正处于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尚未被正式判定有罪。然而,实施刑事拘留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条件,例如存在正在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或犯罪后立即被发现等特定情形。在此,我们需要明确区分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之间的区别,前者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环,而后者则主要针对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刑事拘留"是公安或检察院在刑事调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限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日,对流窜、多次、集体作案者,拘留期最长可延至三十日,需上级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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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7: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