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属什么犯罪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属什么犯罪行为 合同诈骗罪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行种类之一,系以谋取不当得利为导向,在签订及履行合约的全流程之中,通过制造虚假事实、隐瞒关键信息、设置圈套等手法,诱使他方当事人遭受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 此种违法行为侵蚀了市场交易应有的公正性与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且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判刑标准有哪些 若行为人涉及如下情况,则可视为具备“特别严重情节”: (1)其作案动机及手段极端恶劣; (2)依循此类套路多次得手,且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 (3)当事人因案受损,生活状况极度困境; (4)不仅拒不退还赃款,也决然不为所负债项与赔偿损失承担责任。 另外,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还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 (1)涉案诈骗对象为开发商、其他法人组织或特定人群,他们迫切需要的生产资料被恶意诈骗,对生产事业造成极其严重的打击,乃至引发其它重大损失; (2)流动作案性质极为恶劣,危害性极强; (3)诈骗对象为国家救灾物资、防洪抗灾物资、扶贫济困物资以及医疗资金款项物等特殊物品,从而引起严重负面影响; (4)行为人肆意挥霍盗窃所得现金,使得被盗财产无法追回; (5)将诈骗钱财当作游戏筹码,用于非法赌博或违法犯罪活动; (6)最终导致受害者离世、精神失常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构成此类罪名之人并不仅限于个人,部分企事业单位也可能成为犯罪主体。 但是,在界定此类罪名的立案标准时,个人与单位的考量要素略有不同。 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针对此类犯罪,针对自然人与单位的量刑标准各异,体现出法律在处理单位犯罪问题上通常采取双重处罚机制。《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律师愿意接吗 在正常情况下,大多数律师都会对签订合同实施欺诈行为的事件表示接洽意愿。然而,在正式接受委托之前,他们需要全面衡量多重因素,进行细致而严谨的分析与研究。首先,其针对的重点在于深入研究案情证据,包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证人证词等等,以便准确评估案情的优劣势及辩护可能存在的机会。除此之外,他们还需关注事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的财务状况以及可能承受的公众压力等周边问题。倘若这些因素相对明确,并且案情存在一定的辩论余地,同时当事人能够承担起适当支付律师费用的责任,那么绝大部分律师会欣然接受此类事件的委托。须要强调的是,各家律所的执业特点和经验均有所差异,因此当事人宜选择在刑事辩护,尤其是经济犯罪领域具备颇深造诣并赢得良好声誉的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合同诈骗罪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行种类之一,系以谋取不当得利为导向,在签订及履行合约的全流程之中,通过制造虚假事实、隐瞒关键信息、设置圈套等手法,诱使他方当事人遭受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此种违法行为侵蚀了市场交易应有的公正性与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且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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