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民法典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民法典夫妻多久没有夫妻生活 配偶之间无性行为的缘由颇多,它并非法律规定夫妻必须离婚的直接要件。 然而,夫妻间是否存在性生活确实会影响其情感关系。在不考虑诸如正常职业需要等合理原因导致长期分离无法进行性生活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情况下,如果婚姻关系确实已经严重破裂,那么便可依法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 根据现行立法规定,婚姻双方难以达成协议离婚的,可以选择通过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来实现离婚目的。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请提前准备好结婚证、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书写规范的诉状以及被告户籍证明或者居住证明等所需资料。随后,请按照相关程序前往负责该案的法院递交这些文件并等候案件进入审判环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夫妇进行离婚之时,任何属于一方在婚礼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即便在他们分开之后,仍然会归属该方所有。然而,对于那些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则需要由这对夫妇自行协商如何进行分配。如果经过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的话,那么就将由当地的司法机构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考虑到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的利益为优先的原则,做出最终的判决。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受的权益,都应该得到足够的尊重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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