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肚子里的孩子也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肚子里的孩子,也就是胎儿的继承权问题,在特定情形下是有明确规定的,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遗产分割时需预留份额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必须要为胎儿保留相应的继承份额。 这一规定的出发点,是充分保护胎儿出生后的合法权益。 因为胎儿虽然尚未出生,但在法律上也需要给予其一定的权益保障。 比如,当父母离世时,其财产分配不能忽视胎儿的潜在权益,要预留出一部分,以备胎儿出生后能够正常继承,保障其未来的生活等方面的需求。 二、根据胎儿出生情况区别处理 出生时为活体: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那么他依法享有继承份额。 由于此时胎儿刚刚出生,还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该份额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管。 法定代理人会负责管理和保护这部分财产,直到胎儿成长到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娩出时为死体:若胎儿娩出时是死体,那么之前保留的份额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也就是说,这部分财产会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比如父母、配偶等。 总之,胎儿在遗产分割时受到特殊保护,其能否实际取得继承份额,取决于出生时的状态。 案情回顾: 小朱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当时其妻子小丽正怀有身孕。在遗产分割时,部分亲属认为无需给胎儿预留份额,引发争议。后来小丽顺利产下孩子小静,又涉及到该份额的管理问题;若娩出时是死体,份额分配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预留继承份额,以保障胎儿出生后的合法权益,所以小朱遗产分割时应给胎儿预留份额。 2、若小静出生时为活体,其依法享有继承份额,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份额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管。 3、若娩出时为死体,之前保留的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小朱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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