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取保候审的时间多长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的时间多长 取保候审乃是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嫌疑人和被告在未经逮捕或是被依法逮捕之后仍需改变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得以更有效地遵守法律责任。 此项制度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会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须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是中国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确保嫌疑人和被告遵守法律责任。 期限最长十二个月。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可要求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随时传唤,暂不羁押。 二、什么是取保候审 我们通常所说的"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术语,其实指的是公安部门责令犯罪嫌疑人为案件的调查工作提交相关担保人或者缴纳适当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必须向公安部门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干扰公安机关的正式调查活动,同时能够在需要时随时响应传唤以及前往指定地点进行配合调查。 这种强制性措施主要用于针对罪行较轻不足以致被羁押或逮捕,但是对于其个人行动自由仍需作出必要限制的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什么是取保候审后还需关押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是指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无法被逮捕的情况下,能够继续接受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理等司法程序,按照法定要求,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包含保证内容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在必要时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然而,在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仍需面临被关押的风险,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而言,若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且案件的调查工作进展顺利,那么他们便无需再次面临被关押的困境。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或者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再次面临被关押的风险。 取保候审是中国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确保嫌疑人和被告遵守法律责任。 期限最长十二个月。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可要求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随时传唤,暂不羁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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