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样解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怎么样解保 解除取保候审之事,通常可细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情形即是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然期满之际,倘若办案机关并无续行取保候审或者更改强制措施等任何决策制定,便意味着取保候审将会自动解除; 第二种情况则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若发现不应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追责,办案机关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 最后一种情况便是,当案件已完成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所有相关法律程序之后,自然也会解除取保候审。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公安机关必须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及其关联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解除取保候审通常涉及三种情况:一是期限届满,办案机关未续保或变更措施,自动解除;二是期间发现无需刑事追责,立即解除;三是案件审理完毕,自然解除。公安机关在解除时,须及时通知被取保人及其单位。 二、取保候审当天能放人吗 在取保候审申请通过之后,并不意味着能够立即释放当事人。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确保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各项环节如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对于那些虽然涉嫌刑事犯罪但尚未被拘留或逮捕的人员进行有效监管,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保证他们能够随时提供协助,从而采取的一项刑事强制性手段。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关于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之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 如果决定准许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则应该报请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领导人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还须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若认为当事人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便不会审批; 如果不同意取保候审,必须及时将情况告知申请者,并详细阐述拒绝的具体原因。 除此之外,相关司法机构也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取保候审当中检察院让其签字怎么回事 在取保候审期内,若检察院通知前往签字,其可能代表着各种不同情况发生。其中较为普遍的现象就是要求签署一系列有关法律程序的指导性文件,用以明确权益及义务。此外,也可能涉及到与事例进展相关的重要文件,诸如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等。办理签字手续则表示您已经明确且愿意承担这些责任,所以在签名之前,有必要逐字研读,以便深入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益以及需履行的职责。若在文件内容上产生任何疑虑或不解之处,您享有当面询问并由检察官予以解答的合法权益。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虽然已经被批准取保候审,这并不意味着事例的审理已经结束,您仍需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确保随时待命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解除取保候审通常涉及三种情况:一是期限届满,办案机关未续保或变更措施,自动解除;二是期间发现无需刑事追责,立即解除;三是案件审理完毕,自然解除。公安机关在解除时,须及时通知被取保人及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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