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续订书是否等同于原劳动合同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续订书是否等同于原劳动合同 在处理劳动合同续约问题上,我们可以将它视为另一份劳动合同。 当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到期,或者是由于符合法律规定或是双方协议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若有意愿继续履行合同时,他们都需提前三十天向另一方发送《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便能有足够的时间来与对方充分协商,按照相关法规条款公平公正地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续签2次后不续签怎么办 在完成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雇主选择不与员工续订下一份劳动合同时,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劳动合同的到期日已经来临,而雇主主动决定解除这一劳动关系,那么就必须要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若雇主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地解除或终止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则应对员工支付相当于其正常经济补偿额度两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在处理劳动合同续约问题上,我们可以将它视为另一份劳动合同。 当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到期,或者是由于符合法律规定或是双方协议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若有意愿继续履行合同时,他们都需提前三十天向另一方发送《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便能有足够的时间来与对方充分协商,按照相关法规条款公平公正地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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