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不能变更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能不能变更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们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其中包括不可擅自离境离开其所在的城市、县城; 需要定期汇报自身住址的变动情况; 应在司法部门通知后立即归案,确保自己不会对证人之证言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严禁销毁、篡改已经取得的证据,更不允许参与串通供词等违法行为。 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们在获得取保候审许可之后违反以上规定,那么已经交付的保证金将会被司法部门予以依法没收,甚至有可能需要额外补充缴纳新的保证金、提供合适的担保人士、接受司法机关的监视居住以及最终被宣布逮捕等严厉措施。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被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具有可变性的。 一旦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们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有权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必要且适当的应对措施,如没收保证金、要求当事人重新提供保证金、寻找新的担保人、实施监视居住直至宣布逮捕等。 所有这些权利和手段都是对违反规定者的法律惩罚和约束,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秩序与公正的守护与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能申请网签吗现在 在执行取保候审程序期间,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无法顺利申请到签证的。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自由,仅仅允许他们在固有的县或城市的公安机关所辖范围内活动。若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尝试申请签证,便有可能借此机会逃脱司法监管,甚至远赴海外,从而给公安机关对案件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带来诸多不便和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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