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未被拘留的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未被拘留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刑事案件中,存在着诸多未被拘留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典型情况: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程度较低,依法不应认定为犯罪的;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 依据国家特赦令而免除刑罚的;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当事人并未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以及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未立案前能否调解 按照我过法律基本规定,如若刑事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出现和解情况,且该行为所产生的犯罪情节较轻、无需对其追究刑法责任时,有关部门将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即可撤销案件处理流程。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况下,部分刑事案件可进行和解处理,且在刑事案件成功实现和解之后,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后便可制定和解协议书以规范相应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三、刑事案件未到法院怎么判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既未到达法院审判阶段之前,是不可能直接作出终局性的裁判结果的;通常情况下,必须在经过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以及严谨认真的审查起诉环节之后方可实现。在侦查阶段内,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之一的公安部门主要负责调查搜集有关犯罪活动的各类证据材料。而在审查起诉这一重要环节上,检察机关则会全面审查涉及的每一起案件,最终依据审查结果来决定是否将相关案件提交至法院进行审判。唯有当案件已正式步入法院审判阶段后,根据事实情节及相关法律法规,由法官来审理并裁定出罪名成立或者无罪的结论。最后,法院会在充分考虑了所有相关因素之后,依法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同时也会明确规定相应的刑罚措施。 在刑事案件中,有些情况下无需拘留嫌疑人。如犯罪情节轻微、危害小,不构成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国家特赦免刑罚;需告诉处理的犯罪未控告或撤回;嫌疑人已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刑事责任等。这些情形下,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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