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了会告诉家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了会告诉家长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当某人遭受刑事拘留时,公安部门往往不会直接通知其家人,然而在此情况发生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该机构必须向涉案人员的家属发出书面的拘留通知,详细阐述拘留的原因以及关押地点。但是,若遇到某些难以取得联系或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等严重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妨碍案件的调查工作,公安部门可以选择不进行通知。这一系列的规定,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嫌疑犯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保证了家属对相关事件的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了可以怎么办 若您身处刑拘状态,依然有权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犯罪嫌疑人被首次传唤或实行强制措施后,便可指定辩护人; 在检查期间,只允许律师成为其辩护人。 此外,被告亦可在任何时刻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裆问或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强制措施之时,理应通知他们有此权利。 刑事诉讼中,拘留作为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施加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应当归属于强制措施的范畴,而非刑事处罚。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性质,法律依据,适用对象及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了家属可以探视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能否探望被拘留者的疑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着明确的规定:仅限于辩护律师有权利会见被刑事拘留中的被告人,这是为了确保刑事案件的公诉工作公正有序地推进,以及避免亲属同被告人之间产生串通、误导司法程序等行为,从而保障司法工作严格依法执行。当然在特定情况下,获得公安机关或是检察院批准后,家属或许能在短期内探望到受拘留人,但是否能够成行仍需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若家属希望了解被告人的近况,他们可以选择委托律师进行会面。律师将有责任向家属提供被告人的相关信息,并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被告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总而言之,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的探视权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及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根据相关法规,刑事拘留时公安部门不直接通知家属,但需在24小时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原因和地点。但难以联系或涉及严重犯罪时,可不通知以避免妨碍调查。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嫌疑犯权益和家属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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