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在外地工作返回本市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在外地工作返回本市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间在异地工作返回本市该如何处理 对于那些被设定为取保候审的人士,他们在此期间是允许离开所在市区的,但需要得到公安机构的授权批准方可进行。同样地,已经定罪且处于取保候审期的嫌犯和被告人,如果没有收到执行机关的许可,也不得擅自离开他们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若有人违反此规定,擅自离境,那么他们所缴纳的保证金将被部分或全部没收。取保候审制度,是相关司法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时不对其进行羁押的处理方式。对于那些应当被逮捕的罪犯,如果发现他们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在孕期,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母亲,或者罪行相对较轻的人,都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后保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对其担保人员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该担保人员必须与此案件无任何关联性,也就是说,他们不能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所涉罪行产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 其次,担保人员必须具备充分的履行职责的能力,即具备完全的民事活动能力; 再者,担保人员不应受到任何政治权利被剥夺或者人身自由受限等情况的影响; 最后,担保人员需拥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以及长久居住地址,且在被担保人居住所在地拥有自留居所,同时确保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在检察院会不会收监 在接受了取保候审之后,若当事人在司法机关对事例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将其收监,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假如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执行期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过许可擅自离开居所地所在的城市或县级区域,亦或是试图干扰证人的正常作证等行为,则有可能面临被重新收押的境况。此外,检察机关在审理事例的过程中,若是经审查发现事例涉案情节恶劣,当事人原有的取保候审条件已经不再适用,或者是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认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实施逮捕的,也会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即由取保候审转为逮捕,从而导致当事人被收监。然而,如果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且事例的基本情况并无出现重大变动,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重新收押的。 取保候审期间在异地工作返回本市,需向执行机关报告,并遵守相关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可能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暂时不羁押的处理方式,适用于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妇女、罪行较轻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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