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的小孩子该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钱不还的小孩子该怎么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第十七条与第十八条明确将未成年人划分为两种类型:年龄在十八周岁及以上的自然人,被称为成年个体,并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自然人,由于尚未步入社会进行工作和获取收入,除非其凭借自身所创造的劳动收入成为主要生活来源,否则未被视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若涉及借钱却未能按期偿还的幼童正处于未成年阶段,并且并未以自身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这类未成年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同时符合三项标准:行为人确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意愿真实无误、且不会触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条款,同时也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鉴于未成年人尚无法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其所做出的借贷行为有可能被视作无效操作。倘若这名幼童已是成年人,此时他便享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其借贷行为的有效性进行评估。若该行为被判定为有效,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债务追偿;反之,如被认定为无效,则可能需要寻求其他方式加以解决。总而言之,针对借钱后未能按时归还的幼童,我们需要根据其实际年龄以及是否以自身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来确定其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从而决定如何妥善处理债务问题。若未成年人尚未达到法定年龄且未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其所实施的借贷行为很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此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承担起责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宜。而当未成年人已达到法定年龄且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是成年人时,则可依法进行债务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二、借钱不还有诉讼时效吗 1、针对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问题,若您超过两年仍未还清欠款,可能无法再委托我们通过法律途径来予以保护了。 2、关于定期还款的问题,债务人在约定还款日期后未能履约并出具无具体还款日期的欠条,我们会视为您的诉讼时效已中断,需自接到欠条的次日起重新计算。 3、若属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即未规定明确还款日期),诉讼时效的问题并不受影响,但需要注意最长可保护20年。 4、当涉及到不定期的民间借贷时,若贷款人明确表示不再还款(这部分将由贷款人提供证据来证明),那么自那时起的两年内,就需要开始启动法律程序来处理这个问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借钱不还的人怎么起诉他人 首先,您需要严谨细致地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款凭证与相关的交易记录等。其次,为了确保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保护,您需要准确把握并筛选出在法律上具有管辖权限的法院,这通常情况下为被告方当前居住场所所在地或者产生借款的协议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所在的司法机关。接下来,您需要详细了解并着手起草刑事上诉状,列明争议焦点以及相关主张的事实原因依据。当进入到正式启动法庭程序的阶段时,特别需要留意和关注诉讼期限的规定,这个期限通常为三个完整的年度。自法院开始受理并展开审理后,将依据合法合理的原则对申诉事项依法作出审判裁决。若对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判定结果履行其应尽的法律义务,您可依据法律程序申请强制执行。请务必要注意的是,由于每个案件本身都存在独特性,因此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会根据案情的具体内容而出现微小的变化。 依照《民法典》,未成年分成年(18周岁及以上)与未成年(18周岁以下)。成年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且无劳动收入者视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幼童借钱若未成年且无劳动收入,借贷行为可能无效;若成年或以劳动收入为主,则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评估有效性。无效时家长或监护人担责;有效时可依法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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