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被判后还要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自诉 |
解答 |
一、侵占罪被判后还要赔偿吗 在侵占罪案件中,被告在经受刑罚之后往往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若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除了须依律接受刑事惩罚之外,还应依照具体情况判令被告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故此,即便被告已被认定并承担了刑事责任,但若受害方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仍有权依法裁决被告人向受害人支付经济损失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二、侵占罪被判后还款吗 侵占罪,又称侵占罪,系指行为人以非法手段占有他人托管之物,且数额达到法定标准后,仍然拒绝退还或交付该物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倘若侵占罪罪名成立,被告方通常会遭受刑事处罚,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其必须无条件地偿还欠款。是否偿还债务取决于法院的最终判决以及民事赔偿方面的处置。有可能出现以下情况:法院判定被告人需向受害人返还相应财产,在此种情况下,被告人可能需履行还款义务;若受害人为追偿损失而另外发起了民事诉讼,被告人也可能因此在民事判决的基础上承担起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被判刑钱还要退还吗 在构成侵占罪并获罪后,被非法侵占之财物仍然须得退回原处。侵占罪乃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其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却又拒绝归还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案件中,被告受刑罚后仍需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损失者,除刑事惩罚外,还需支付经济赔偿金。受害方可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有权裁决被告支付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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