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10天时间该怎么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10天时间该怎么算

通常情况下,拘留十日主要涉及行政拘留范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治安拘留的起始时间应当从被判处治安拘留的个人进入拘留所的那一刻算起。

至于治安拘留的期限,通常都是以自然日作为基准进行计量,然而个人入所的那一天并不包含在这个期限内,只有从次日开始才算是正式的一天。在对违法者进行处罚之前,如果已经采取了强制性的措施来限制其人身自由,那么这段时间应该予以相应的折抵。

具体来说,每限制人身自由一天,就可以折抵一天的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

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二、刑事拘留15天不放人意味着啥

若刑事拘留期满15仍未释放被拘留者,则表明该名人士可能系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情节较为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公安部门将已被拘留的人员确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时,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请求。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适当延长,可延展至四日。

尤其是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较为恶劣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日期更可相应地延长至三十日。

在此期间,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所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所以,相比之下,一般类别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即便已经经历过人民检察院的依法审查并批准逮捕,最长也只得拘留两周。《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14天叫家属去做担保有用吗

被刑事拘留的人若拘留期限长达14日,家属前往办理担保事项或能产生某种效用,但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仍需视具体案件情形而定。在实践中,担保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被告能够在保释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然而,关于是否准许保释,最终的裁决权属于司法机构,他们将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罪名属性、违法情节、被告者所构成的社会危害性等等因素进行严谨评估和考量。因此,家属可以向受理该案件的执法机构提交申请,并尽可能地提供有力的担保材料。但是,决策权仍然掌握在司法部门手中。

通常,拘留十日多指行政拘留。治安拘留自入所时起算,期限以自然日计,入所当日不计。若处罚前已限制人身自由,应予以折抵。具体而言,限制人身自由一日可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这一规定确保了法律执行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2: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