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死亡保证人保证责任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债务人死亡保证人保证责任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在债务人身故情况下,对应保证人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取决于其所提供的保证形式究竟属于“一般保证”抑或是“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不同的类别。就一般保证而言,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未能针对债务人为之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么该保证人便无需再为其承担任何保证责任;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倘若债权人亦未能在此限期内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则保证人同样无需再为其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因此,当债务人身故时,债权人务必在保证期限内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否则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怎么做 倘若债务人离世,那么作为债权人的您有着以下几种补救措施可供选择: 首先,如果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的范畴之内,那么您有权向死者的另一半提出赔偿请求。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无论丈夫或是妻子任何一方离世,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累计的共同债务,仍应由剩余的生存者承担起连带还款的法律责任。 其次,您亦有权要求继承逝者遗留财产的各继承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当继承人接过逝者留下的遗产时,他们同样有责任去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主动宣告放弃继承权。 因此,身为债权人的您完全有权利要求死者的继承人以及家庭其他成员在其继承到的财产范围内来偿还前述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债务人死亡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方国家的法律规定,债务人的离世并不能导致诉讼时效自动中断或终结。 在大多数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会自权利人获悉或理应获知自身权益遭受到损害及义务人对应之时开始计算。 通常,此种时效设置为三年之期。 在面对债务人离世的情形时,若他们留下了遗产,债权人依旧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之内,以债务人所留下的遗产额度作为上限来行使其债权请求权。 在此过程中,诉讼时效依然依照常规按期启动和计算。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在债务人去世后出现了新的法律事实导致诉讼时效产生中断,例如继承人表达出愿意履行债务的明确意愿等等。 总的来说,核心问题是要看是否存在影响诉讼时效计算的法定事由。 《民法典》第693条指出,债务人身故后,保证人责任取决于保证形式。一般保证下,债权人未起诉则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亦免责。债权人须在期限内行动,否则保证人免责。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