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一家人耍赖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钱不还一家人耍赖怎么处理 若遇有家庭成员借取款项后迟迟不予偿还且采取无赖行径,可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首先,作为债权人,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定被告方即债务人须承担还款责任。一旦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那么债务人就必须严格按照判决书中所规定的内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倘若债务人仍然拒绝履行上述义务的话,债权人便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中所载明的事项来履行他们因法律文件而产生的债务,则人民法院有权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并可以视具体情况,采用查封、冻结、划扣、变卖等措施来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然而,这些执行措施的实施范围仅限于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之内。在决定采取查封、冻结、划扣、变卖等执行措施时,人民法院需先下达到裁定书,并依照规定发出口头或书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相关单位也必须按照规定予以配合。总而言之,作为债权人,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通过诉讼及执行程序,来促使债务人履行其还款义务。 如若债务人及其家庭成员仍坚持采取无赖行为,法院将会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以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借钱不还一定要有借条吗 在律师办理借贷纠纷案件时,所收集的证据种类繁多,其中包括了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等。 然而,对于借款关系的证明,并不仅仅局限于借条这一种方式,还可以通过当事人的陈述、银行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多元化的证据形式进行佐证。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并未出现借条,但是若存在其他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借款事实及借款金额,那么这些证据同样可以被视为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换句话说,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借条并非唯一的关键证据,只要具备充足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发生过,便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借钱不还一年后起诉可以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若公民向人民法院主张人权保障方面的民事权益时,需要遵守诉讼时效限制,且诉讼实效的期限设定为三年。这意味着,当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意识到或者应该能意识到自身权益可能遭受侵害之时,应在三年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否则在此之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维权,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从自身权益受损之日算起,超过二十年仍未采取行动,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通常不予以受理,除非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并经法官批准后方可适当延期。假设某笔贷款逾期未还,至今已有一年以上,这便可能跨越了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期。 然而,这并不代表债权人失去诉权。虽然债权人此时具备发起诉讼的权力,但债务人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理由进行抗辩。若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诉讼时效曾被中断或中止,或者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延长时效期间的情况,那么债权人仍有可能继续行使诉讼权利。因此,债权人在一年后是否可以提起诉讼,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诉讼时效期间被中断或中止的情况,以及有无其他法律对延长时效期间作出规定。假如两种情况都不满足,债权人则需面临因诉讼时效已过而导致的法律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遇家庭成员借款不还且态度无赖,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权。首先,明确借款证据,如借条或转账记录。其次,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维护自身权益,保障家庭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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