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有什么类型的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洗钱罪有什么类型的案件 在洗钱罪范畴内,犯罪主体所涉及的案情类型主要包罗万象,不仅局限于如下几个类别:如涉毒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犯罪以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 这类犯罪行径的违法收入及其衍生的收益,为了掩盖、隐匿其原始来源及真实性质,往往会借助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或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流动、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多种手法,实施洗钱活动。 二、销赃构成什么犯罪行为 涉案人员实施销赃行为涉嫌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一类型的犯罪是指在明知道所涉及的物品或财产属于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情况下,仍然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来掩饰、隐瞒这些违法事实的行为。销赃行为对司法机关正常开展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干扰和破坏。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此类案件的定罪量刑将综合考虑到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实际价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其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销赃构成什么罪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被列为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具体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是一项明确知晓特定财产系犯罪得来且由此产生的收益仍然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其他隐蔽手段进行掩盖和隐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洗钱罪涵盖多类犯罪,如涉毒、黑社会、恐怖、走私、贪污受贿、金融管理等。为掩盖非法收入来源,犯罪者常利用资金账户、现金转换、转账结算、境外汇款等手段进行洗钱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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