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达到什么条件可以听证呢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行政处罚达到什么条件可以听证呢 关于行政处罚的听证条件究竟是什么 关于行政处罚符合听证条件的详细阐述如下: 首先,所涉及的行政处罚案件类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设定的范畴;具体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诸如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较大金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均须遵循听证程序进行处理。 其次,必须得到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因为对于处罚听证来说,它属于被动性质的听证形式。仅当涉案当事人主动向行政部门提出举行听证的申请后,后者方能启动独立听证程序;否则,将无法启动此项听证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及相关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主要有:一是行政机关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二是当事人依法提出听证要求。 相关规定如下: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三、行政处罚何种情形下可申请听证? 行政处罚中,以下情形可申请听证:一是责令停产停业;二是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三是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各地区、各部门有所不同,一般在地方性法规、规章中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触犯行政法规面临行政处罚时,符合听证条件的主要为以下两方面:行政处罚行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特定种类,如停产、吊销资格或许可证、大额罚款等,需遵循听证程序;当事人必须主动提出听证请求,行政处罚听证是被动性质的听证方式,只有相对人提出要求后,行政部门才能依法进行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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