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的 关于经济性裁员之赔偿规定如下:应依照员工在公司或企业内服务的时间为据,对其进行相应的物质补偿。 若累计超过六个月并未达到一整年,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若不足六个月,则给予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而所谓的“月工资”,即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收入。 二、经济性裁员补偿是n还是n+1 关于经济性裁员补偿的规定是支付n的补偿金还是n+1的补偿金 关于经济性裁员之补偿事宜,原则上应给予员工n即以其在本机构中所服务的累积月份为依据所计算出的经济补偿金额。 唯须特别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因非自身过失原因而决定辞退员工,且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时,此时方有责任支付额外的m款项(该款项的具体数额为员工离职之前薪资的n倍)。 值得一提的是,所提到的“n”即可视为经济补偿金,其计算方式通常根据员工在特定机构中的任职时间来衡量,每累积一整年来算,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当于员工正常月工资的赔偿金额。 另外,若是公司选择以解雇通知书代替正式通知,那么m款项就应当依照离职之日起向前推算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予以计算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性裁员是N还是N+1 经济性裁员应支付N或N+1的补偿 针对经济性裁员的补偿问题,通常情况下为“N”。 然而,如若雇主采取无过失性辞退且未事先给予符合法定提前期30天的书面通知给劳动者本人,则须额外支付“N+1”。 此处所述的“N”代表经济补偿金额,具体的计算方式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服务的年限为准,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款额。 而“+1”部分直至代通知金的款项,则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日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我们明晰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的时候,还需要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例如经济性裁员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如果企业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员,员工该如何维权。还有在计算补偿标准时,员工的工资构成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如何准确界定计算基数。经济性裁员是企业与员工都可能面临的重大问题,其中涉及到的权益保障不容忽视。如果您对经济性裁员的相关法律规定、程序或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疑问,例如如何确保自己得到应有的补偿,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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