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不知情的帮助犯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诈骗不知情的帮助犯怎么判 在诈骗案中,若帮助犯主观上不知情且无犯罪意图,但客观上为诈骗提供了便利,法律常予从轻、减轻或免罚。判断时综合考虑帮助行为的性质、影响及后果。若行为轻微且确未预见协助诈骗,或可完全豁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诈骗不知情者的帮助行为如何量刑 在诈骗犯罪中,若对诈骗不知情者提供了帮助行为,需根据其具体行为和情节来量刑。如果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诈骗者提供了一些表面上看似正常的协助行为,如提供一些办公场所等,且其本身没有参与诈骗的共谋等核心行为,一般可认定为从犯。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如果其在提供帮助过程中,对诈骗行为有一定的认知或觉察,仍继续提供帮助,那就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共犯,需根据其在整个诈骗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等综合考量量刑,通常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诈骗不知情帮凶是否构成犯罪 若不知情而成为诈骗帮凶,一般不构成犯罪。构成诈骗罪需具备故意的主观要件,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若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实施诈骗行为提供了一定帮助,比如提供了一些工具或场所等,但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在帮助过程中逐渐知晓了诈骗的情况仍继续提供帮助,就可能构成犯罪,具体需根据其在整个诈骗过程中的作用、情节等综合判断。总之,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要结合具体情况,以主客观相统一为原则。 对于诈骗案件中不知情的帮助犯,一般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不知情意味着其没有犯罪的故意,但可能因为其客观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诈骗起到了帮助作用。 在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其帮助行为的性质、作用大小、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如果帮助行为较为轻微,且确实没有意识到是在帮助诈骗犯罪,有可能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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